乌龟从天而降,砸死孩童,宠物主需赔偿
大家遇到过高空抛物吧?走在楼下,经常担心上面会不经意抛下什么东西,砸到自己。近日,一则乌龟从天而降,砸到孩童头部致其死亡的事件引发热议。
据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,2024年底,韶关市民赵某夫妇带孩子在小区玩耍时,一只从天而降的乌龟砸中孩子头部,后孩子被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。经调查,坠落的乌龟系小区业主张某饲养。此外,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曾投保了物业管理责任保险。
事故发生后,赵某夫妇与张某、物业公司及其保险公司等就赔偿事宜进行了协商,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,故赵某夫妇将上述各方诉至武江法院,请求判令各被告连带赔偿130万元。
法院经审理后认为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:“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,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;但是,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,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。”张某作为乌龟的饲养人和所有人,应当对赵某小孩的死亡承担侵权责任。
然而,赵某夫妇未能举证证明物业公司存在“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”的情形,因此法院对赵某夫妇要求物业公司承担责任的主张不予支持。对于保险公司的责任,由于物业公司在本案中不承担责任,因此保险公司也无需承担赔偿责任。
法院一审依法判决张某需向赵某夫妇赔偿128万元。一审宣判后,张某不服,上诉至市中院。经市中院调解,赵某夫妇与张某达成调解协议:赵某夫妇同意张某分期偿还赔偿款,并给予其30天的宽限期。
法官提醒:每个宠物的主人在享受宠物陪伴的同时都必须加强安全意识,确保宠物不会对他人造成伤害。尤其是在高层饲养宠物,饲养人应当加强对宠物的管理和看护,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,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。物业管理方也应积极履行职责,加强对小区公共区域的巡查和管理,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,同时加强对居民的安全教育,提高安全意识。
饲养小动物,本无可厚非,但是由于饲养小动物而造成他人的人身受到严重的侵害,这的确是一件很不幸的事情。生命属于我们只有一次,小动物再怎么可爱,又怎么能同人的生命相比呢?所以我们要树立风险意识,对小动物要敬而远之,不要去抚摸小动物,不要去随便接近小动物。
风险意识要时刻存在,比如走在楼下,眼光要不时留意上面,不知什么时候,一个没有素质的、一个不长眼的东西就会从天而降,一个一时的疏忽大意,都有可能发生不可挽回的损失。上次,明恩家政小编把车停在小区楼下,上面七楼一个孩子从窗户里往下面扔石头,把我的车窗 玻璃砸了个洞,幸好当时没有在车内。虽然通过监控找到了扔石头的孩子,得到了赔偿,但是这件事情却给我了很大的启示,不管什么时候,都要保持警惕,多一份谨慎,安全无小事。